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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货混装上高速货车驾驶员被处罚

     本报聊城4月19日讯(记者 李怀磊 通讯员 李晓辉) 4月19日上午,聊城高速交警查处了一起人货混装违法行为,对其教育并消除违法行为后,高速交警依法对驾驶员处以罚款2000元,记6分。
  19日上午,聊城高速西执法站缉查布控平台报警,一辆冀DL***重型仓栅式货车涉嫌人货混装。接到报警后,高速执勤民警庞勇立即带领协警拦停车辆,发现封闭货厢内堆满货物,货物内藏有一人。经过询问得知,驾驶员刘某某是河北省邯郸市人,车厢内拉的都是散货,车辆从河北省过鲁冀界走济聊高速,准备在聊城西收费站下。
  对于民警当场指出的问题和即将要面临的处罚,该司机态度诚恳且表示愿意接受处罚。按照《山东高速条例》相关规定,执勤民警对驾驶员处进行罚款2000元,一次扣6分的处罚。
  人货混装的违法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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