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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二次酒驾在同一个路口被查

     本报5月17日讯(记者 张焜)时隔近三年,一名驾驶员二次酒驾被查。令警方也感到意外的是,该男子竟然是在同一个路口遇到了同一个中队被查出酒驾。 
  5月16日20时50分,潍坊市交警支队奎文大队四中队民警在宝通街鸢飞路路口开展交通违法查处活动,在对一辆黑色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身上存在浓重的酒气。 
  鉴于该驾驶员存在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执勤民警当场对其进行了酒精检测。 
  经检测驾驶员董某体内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50毫克,属于饮酒驾驶机动车。 
  本以为就是普通的酒驾,但当执勤民警核查驾驶员董某的驾驶证信息时却发现。 
  2014年6月27号,董某就因酒后驾驶被民警查获过,这时隔不到三年就再次酒驾被查,还是同一个路口、还是同一个交警中队。 
  根据法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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