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1月1日起,盐业体制改革开始自
盐务局批发的食盐(蓝色包装)上有明显的防伪标志,咸工坊牌(绿色包装)则没有。
被指质量存在问题
两月查扣5吨产品
记者了解到,“咸工坊”牌食盐生产厂家为河北省唐山市银海食盐有限公司。从今年3月10日开始,盐企开始通过第三方物流配货的方式,向平原县城、腰站镇、恩城镇等乡镇的40多家超市配送销售该品牌的食盐。然而就在盐企拓展市场时,3月13日,平原县盐务局对销售“咸工坊”食盐的零售商店开展了检查,并以外包装不合格为由进行查扣封存。4月14日,平原县盐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批次食盐进行检验,检验结果该批食盐感官上存在“有异味”表现,产品不合格。
除了“质量”问题外,在执法过程中,平原县盐业局还认定该企业在配货渠道上存在造假嫌疑。“从商户询问笔录上看,该品牌产品存在转批转卖嫌疑、盐企销售代表身份无法证明等问题。”记者还了解到,从3月13日开始盐务局开展食盐检查行动开始,截至5月14日,流通在平原县市场上的共约5吨“咸工坊”牌食盐遭到查处,牵涉的零售商户达到了40家。
盐企斥“裁判”贸易保护
盐务局称有人阻挠正常执法
“盐务局既是执法单位,又是食盐经营企业,我们在平原销售产品侵犯了盐务局的利益,盐务局就故意查我们,这完全是地方贸易保护政策。”盐企代表蒋先生称,厂家产品每半年送检一次,“咸工坊”牌食盐有国家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该中心是国家级检验中心,产品质量完全不存在问题。对于盐务局提出的“配货渠道”的问题,盐企代表表示,产品完全按照政策采用了“第三方物流公司配货”的方式进行。“最根本的原因就是我们的低价盐进入市场,侵犯了盐务局的利益。”
“前期抽检过程中,发现咸工坊牌食盐未按照山东省盐业管理条例和食盐专营办法,对产品外包装上设置防伪标志,碘盐标志等。”盐务局工作人员称,执法人员在依法执行检查工作时,遭到多名人员的阻挠。盐务局工作人员多次向警方报案,警方也已经受理此案。
不服执法
可向上级部门申诉
“他们的检验报告是半年送检一次,这份报告不能证明该批次的盐质量。”平原县盐务局工作人员称,食盐安全涉及千家万户食品安全,严格把关是为了保障食盐市场的稳定。如果盐商对盐务局抽检报告不认可,可以向上级盐业机关反映,按规定由上级部门指定第三方机构再次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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