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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安装扬尘监测设施,不准开工

     本报5月17日讯(记者 隋忠伟) 齐鲁晚报记者从日照环保局东港分局了解到,近几年来,来自扬尘方面的污染日益增多,截至目前,东港区在建建筑工地100多个,占全市50%以上,东港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压力不断增大。针对此问题,东港区从城市扬尘、城区外道路扬尘、矿山开采加工扬尘三方面制定措施,改善东港区空气环境质量。
  城市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按照《东港区城中村改造裸露土地“地增绿、地更绿”工程实施方案》标准和要求,6月1日前,完成临时闲置土地(裸露土地)绿化、既有绿地补植、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扬尘治理、拆迁工地扬尘治理、商品混凝土及预拌砂浆扬尘治理、渣土运输扬尘治理、城市道路扬尘治理等城市扬尘综合整治。
  “通过在城市内安装扬尘自动监测设施,于7月底前,完成城区内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和全区所有商品混凝土及预拌砂浆企业厂界处扬尘(PM10)自动监测设施安装及联网工作。”日照环保局东港分局工作人员说,8月起,将扬尘自动监测设施安装工作纳入新建工程招投标内容,未安装扬尘自动监测设施的相关建设工程不准开工。
  城市道路保洁,实行网格化管理;6月1日前,城区外道路扬尘综合治理参照市区道路施工扬尘治理标准,完成各施工道路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渣土运输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渣土运输特许经营及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制度,渣土运输车必须实施密闭改装。
  拆迁工地扬尘治理,拆迁工程中要严格落实围挡、洒水、喷雾、覆盖、出门车辆冲洗等治理措施,对达不到要求的立即停工整改。整改完成后,须经主管部门现场检查验收、出具书面同意意见后方可复工复产。拆迁后腾空场地及时实施绿化、覆盖等抑尘措施。
  同时,开展矿山开采和石子开采整顿工作。6月底前,对全区矿山开采企业组织集中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关停非法采矿、非法洗砂等作业点。加强对“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及城乡结合部露天开采矿山的管理,对城乡结合部已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矿山到期后不再延续,予以关停;9月底前,对全区石子开采企业要确保完成整治,对逾期未完成的一律停产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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