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网

威海市出台《意见》助推软件产业发展

     本报5月17日讯(柴志军) 日前,威海市出台《关于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通过市级设立软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立市软件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等方式,加大对软件产业的支持力度,加快推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跨越式发展。
  财政部门在软件产业人才聚集、培育骨干型软件企业、实施软件产业重大专项、软件企业资质认证、成长型软件企业发展、壮大软件产业集群、软件产业园区建设等七个方面给予支持。
  对办学质量、规模达到一定要求的软件人才培训机构,可认定为“威海市软件人才培训基地”,每年根据实际结业培训人数,按照每人200元的标准给予培训机构不超过20万元的培训补贴。
  对每年评选的领军企业,按照软件业务收入、年增长率等指标分档次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首次入选“中国软件业务收入前百家企业”和“中国十大创新软件企业”“中国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综合竞争力百强企业”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核高基”专项等国家和省级科技重大专项,列入专项的项目在验收后可申报市级重大软件专项,每个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对新取得国家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一、二、三级资质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对新取得国家涉密信息系统集成甲级、乙级资质的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对新通过中国信息技术服务标准(ITSS)符合性评估的软件企业,一次性给予咨询和认证费用5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对每年评选的潜力新星软件企业,按照软件业务收入、年增长率等指标分档次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小微软件企业创业服务进行补贴,用于向经认定的中介服务机构购买相关服务。
  通过办公用房租金补助等方式,吸引境内外知名软件企业及研究机构来威海投资落户。支持培育发展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可按照不高于多项目晶圆技术服务费70%、工程片试流片加工费30%的额度进行补助;对研发新芯片产品的初次试流片,可按照不高于晶圆技术服务费的80%进行流片补贴,每个单位每年最高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鼓励软件产业园区、孵化器建设,对获批为国家、省级软件产业园区的,一次性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在科技孵化器中,根据在孵软件企业数量、企业扶持情况等,每年评选出若干家优秀软件企业孵化基地,并给予一定奖励。积极引导企业向软件产业园区聚集,提高园区集约发展水平。支持软件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新认定为省级软件工程技术中心的软件企业,一次性给予30万元至50万元的资金奖励。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