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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情侣出租屋内“印”出300万假币

  半成品假币进行二次加工。
     寇某某和王某某是一对大学生情侣,一起就读于济南某高校。确定恋爱关系后,二人便在校外租房居住。为了增加收入,两人竟走上了一条“不归路”——贩卖、销售假币,并通过网络与线下进行交易。从2015年7月开始制作假币至案发时,该团伙已伪造、出售假币300余万元,售往全国20余省市。

  本报记者 秦政

大学生情侣租房造假币
销往全国20余省市

  2016年6月6日,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经侦大队民警在侦办一起购买假币案件过程中发现,有人在QQ群内发布信息,直接联系下线或中间商,采取支付宝付款、快递发货等方式出售假币,辐射全国各地,涉案金额巨大。
  办案民警隋健介绍,犯罪嫌疑人寇某某(男,21岁,临沂人,某高校大二学生)和王某某(女,21岁,青岛人,某高校大三学生)系济南某高校大学生,两人为情侣关系。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后开始在外租房居住,由于两人均为农村出身,家庭条件并不好,而租房所需的日常花费给两人带来了经济压力,于是,寇某某想到了贩卖假币。
  “刚开始是卖假币,后来寇某某发现得到了一定的利润,就开始想自己伪造假币出售。”隋健介绍,自2015年7月份开始,寇某某和王某某又伙同了宋某某(男,28岁,淄博人,无业)租赁了一处房屋,并从网上购买了假币模板、电脑、彩色打印机、烫金机等造假工具开始制作假币。制作成功后,寇某某等人通过QQ联系、支付宝转账、快递发货等方式与下线余某(男,21岁,四川省人,无业)、刘某某(男,35岁,浙江省人,无业)等人进行交易。余某、刘某某等人对假币进行做旧、剪裁等二次加工后,通过快递销往全国各地。
  至案发时,该团伙已伪造、出售假币300余万元,售往全国20余省市。
7名团伙全部落网
21岁大学生被判11年

  隋健介绍,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交易,作案方式更为隐蔽,同时窝点遍布多地,办案难度较大。该案立案后,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成立了“6.06”专案组。专案组民警发现,该团伙制造的假币销往全国多个省市,其中一处下家位于枣庄市市中区。通过这一线索,办案民警顺藤摸瓜,最终使涉案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隋健介绍,“6.06”特大伪造货币案是枣庄市建市以来破获的首起特大伪造纸币案件,共捣毁假币生产窝点2个、二次加工窝点4个,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缴获假币成品、半成品100余万元,扣押电脑、彩色烫金机、打印机等作案工具。
  “民警在济南的造假窝点进行抓捕时,都感觉造假的场面很震撼,八台打印机同时工作。”隋健介绍,目前,“6.06”特大伪造货币案主犯寇某某已被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其余涉案人员均得到有罪判决。
  据了解,“6.06”特大伪造货币案中,犯罪嫌疑人所伪造的假币均是小面额的纸币,主要以10元、20元为主。公安机关也提醒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在小摊小贩、农贸市场、流动摊贩等场合进行现金交易时,要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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