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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PM2.5今年要改善8.7%以上

     本报6月14日讯(见习记者 台雪超 通讯员 王诺 陈晓栋) 今年市区PM2.5、PM10浓度同比分别要改善8.7%和17.6%以上,四市同比下降幅度不低于6.7%和17.6%。
  日前,《青岛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出台,提出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为:2017年市区PM2.5、PM10浓度年均值分别不超过42微克/立方米、70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改善8.7%和17.6%以上。四市PM2.5、PM10浓度年均值同比下降幅度不低于6.7%和17.6%。
  《方案》要求,全年完成工业扬尘污染治理项目15个;对燃煤机组和市区范围内所有10吨以上燃煤锅炉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或淘汰,对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20吨以下燃煤锅炉,实施淘汰或改用清洁能源,全年完成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100台;实施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继续开展燃煤锅炉淘汰工作,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深化工业粉尘和工艺废气污染治理,强化对钢铁企业的监督管理;全面加强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2017年力争完成各类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项目90个。
  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加强机动车环检机构监管,严厉打击环保检测违法行为,对黑烟车、无标车、重型柴油车的监管将进一步加强。
  此外,排放相关恶化因子的涉气建设项目将被环保限批;露天焚烧秸秆也将全面禁止;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案将进一步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及时,组织落实好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以减轻极端不利气象条件下的重污染天气对公众健康的影响。
  按照要求,今年青岛将重点加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情况、违法信息、限产停产整治及进展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公开;继续实时发布各区市空气质量监测结果;定期向社会发布空气质量月度、年度综述和生态补偿结果;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推动污染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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