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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怒踹电梯入刑

     本报8月9日讯(记者 赵磊)朋友聚会喝酒本是件开心事,却不想就在前几天,一名男子栾某与朋友饮酒后,因追女孩不成,将南关街道某商住楼内一部电梯的侧门踢坏,栾某为此行为获刑事拘留7日并自掏腰包赔偿2000元,可谓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接警后,南关派出所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只见电梯门已被踢至凹陷无法闭合。通过进一步侦查,民警发现27日凌晨5时许,曾有四名年轻人乘坐电梯,当电梯运行至17楼时,其中一名染银色头发的男子飞起一脚踢向一侧电梯门,后电梯门一开一合无法运行。
  民警通过电梯和步行梯监控发现,几名年轻人在17楼电梯坏后并未进入任何房间,而是顺步行梯下至4楼。民警遂对4楼整层进行摸排走访,终于在7月30日凌晨发现踢坏电梯的那名染银色头发的男青年。
  经审查,该男子姓栾,19岁,租住在该商住楼4楼某房间。2017年7月26日晚,栾某相约某某坡等几名好友在该商住楼7楼喝酒,一直喝到次日凌晨4点多,几人都颇有醉意,因栾某与某某坡同时喜欢女孩郭某,酒劲上来言语引发不快,二人拎着酒瓶在酒吧门外“谈判”,都想让对方放弃追求郭某,谈了几句谁都不肯让步,期间栾某摔碎酒瓶,其他朋友感觉气氛不对,忙上前将二人分隔开,拉着栾某上了电梯,混乱中按下了17层,栾某越想心中越窝火,当见电梯停靠在17层时,更是怒火中烧,觉得连电梯都和自己“作对”,抬起一脚就踹在电梯门上,然后晃晃悠悠走出了电梯。目前,栾某已被潍城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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