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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发放创业补贴,至少可领1万元

     本报8月10日讯(记者 蔚晓贤)10日,记者从诸城市人社局获悉,诸城市将为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符合条件者最高可申领1.5万元。
  对各类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给予不低于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离岗创业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原单位参保的除外)的创业者,补贴标准由不低于1万元提高到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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