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网

两车相撞一死九伤 索赔成难题

     本报记者 周千清
通讯员 王金萍      

  小型轿车与小型面包车相撞,小型面包车一行10人,一人当场死亡,其余九人不同程度受伤。小型轿车司机被认定承担主要责任,但轿车司机却拒绝赔偿。死者近家属、伤者到成武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开启绿色通道,指派成武兴成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此案。最终,成武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小型轿车司机赔偿受援人经济损失合计40余万元。
两车相撞,一死九伤
  2016年9月13日22时许,成武县某镇街里十字路口处发生严重车祸,一辆小型轿车与小型面包车相撞,小型面包车乘坐人王某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驾驶人胡某及其他9名小面包乘坐人也不同程度受伤。
  事故发生后,小型轿车驾驶人赵某弃车逃离事故现场,于次日到成武交警大队投案自首。成武交警大队认定赵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胡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小面包车乘坐人不承担事故责任。
  赵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经检察机关批准逮捕。该案由成武县公安局侦查终结,成武县人民检察院以赵某犯交通肇事罪向成武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小型面包车乘坐人王某等10人均系农民,当天跟随胡某去县城参加化肥推销会,是晚上返回路上不幸发生的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胡某支付死者近亲属及伤者部分费用,赵某拒不赔偿,死者近亲属、伤者欲集体上访,在县有关部门指引下,到成武县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法律帮助。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考虑到此案涉及人员较多及社会影响面大,立即开启绿色通道,简化申请程序受理此案,并指派成武兴成法律服务所法律服务工作者李秋华、鲍静静代理此案。
法援援手,依法获赔
  承办人在接到指派后即刻与各受援人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案情,查阅复制案卷材料,随即开展全面调查取证工作,取证完毕后,及时制作相关法律文书,代理受援人向成武县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由于涉及人员较多,案情较为复杂,庭审前,承办人将证据逐人分组分类编号,制作证据目录,对每位受援人应得的赔偿费用逐项进行详细计算并分别制作清单,从为受援人争取最大合法利益的角度出发为庭审做了充分的准备。
  庭审中,承办人充分举证质证,发表了被告人赵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多人受伤,且肇事后逃逸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被告人未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应依法对其从重判处刑罚;被告人赵某应依法赔偿因其交通肇事给受援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其他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亦应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代理意见,被法庭采纳。
  日前,成武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被告人赵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赵某赔偿受援人经济损失合计465169.46元;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某保险公司赔偿受援人经济损失合计120000元;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胡某赔偿受援人经济损失合计134469.24元。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