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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精”出没,老师须当好班级群主

    本报评论员 王学钧
  教师节过完了,班级群里的各样问候与祝福也终于告一段落。然而,一番一如既往的热闹过后,一些似曾相识的问题依然是绕不过去的议题。
  教师节本为倡导尊师重教之风而设立,在这样一个节日,中小学生家长代表未成年的孩子,通过班级群为老师们送上一份诚挚的节日问候与祝福,本为人之常情,无可厚非。问题在于,在有些“聪明”家长那里,这份问候与祝福已经有点儿“变味”,本该简短纯洁的情感表达逐渐演化为一种挖空心思的语言贿赂,一次出于过多功利性考量的公关。正如舆论场里不少人“揭露”的那样,“班级群里的家长戏好足,一个比一个戏精”。 
  班级群里“戏精”出没,这种现象并不难理解。群里的“戏精”无非两种:一种是入群之前早已修炼成“精”,在班级群里的精彩表演不过是老戏骨再扮新角色;一种是初学乍练,跟风而动,小有所成。无论哪一种,当然都是奔着以老师注意力为核心的稀缺教育资源去的。有所不同的是,前者往往更富侵略性,习惯于对班级资源进行掠夺式“开发”;后者的“入戏”更多是出于防守的考量,唯恐不跟进,自家孩子会吃亏。
  其实,班级群是社会的缩影,班级群的某些乱象不过是社会问题的一种投射。由此,对家长们在班级群里的“戏份”应给予足够的理解。但是,鉴于这种“戏景”对教育公平的侵害、对班纪班风与师生品格的腐蚀性,绝不能任凭这样的群风蔓延下去。
  怎么办?关键在老师。对中小学尤其是小学低年级而言,虽然班级群不一定只有一个,但不论这样的群有几个、叫什么,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家长群。这种基于微信、QQ等社交媒体的班级群,以现代信息技术在家校之间架起一座方便快捷的沟通桥梁,深受老师与家长们的推崇。这种以家长为“群众”的班级群通常且理应由老师特别是班主任老师主导建立并任群主。作为群主,老师对班级群既有管理之权,又有管理之责。管理是否到位,直接关乎班级群的风气与运行品质。
  为此,老师必须及时行使群主之权,履行群主之责。建群之始,要制定严格的群规,倡导什么,反对什么,违规行为如何处理,诸如此类的事宜要想清楚说明白。运行过程中,要切实发挥群主的主导作用,对发布内容进行必要的把关,对“戏精”言行保持高度警惕,精心呵护建群初心,纯洁班级群风。对某些由于种种原因而被家长“托管”的班级群,应及时收回“主权”。如果一时无暇收回“主权”,必须强化对托管者的规约,确保其尽到管理之责。
  前不久,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印发《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明确提出“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短时之内,已有多名群主因违规而受到拘留等处罚。班级群的问题虽然远没有严重到这种程度,但对班级群群主们而言,这样严厉的处罚仍不失为一种必要而及时的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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