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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县市区率先完成语言文字评估

     本报9月11日讯(记者 刘潇 通讯员 罗四新) 今年9月11日至17日是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9月11日上午,第20届全国推普周山东省启动仪式在德州举行,记者在启动仪式上获悉,目前,全市率先用两年的时间,完成了10县市区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
  据了解,2015年1月,德州市已经顺利通过国家二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此后两个月内,德州市语委又率先承诺用两年时间,完成全市10个县市区的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并当场与省语委签署了两年完成所辖10县市区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的军令状,拉开了趁热打铁,攻坚克难,打好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城评工作歼灭战。
  为此,10个县市区认真贯彻落实“一法一办法”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印发了《进一步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公务用语用字的通知》等规章制度。10县市区本着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的工作原则,注重发挥四大领域的作用,较好地促进了主城区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水平的提高。
  “承诺的是2015年年底,陵城区、禹城市、乐陵市、平原县、武城县作为第一批通过验收;2016年年底,齐河县、临邑县、夏津县、宁津县、庆云县作为第二批完成验收。”按照承诺,果不其然,2016年1月,德州第一批5县市区顺利通过了省、市专家组的验收。2017年元月,市语委对第二批5县进行了评估验收,并得到省语委办的首肯。
  据介绍,德州市是继青岛、济南、日照之后,第四个全部通过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的市,比省政府2018年完成评估的要求提前了两年,比国家语委2020年完成评估的要求提前了四年。在全省深入推进国家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的大背景下,起到了示范带头作用,为全省近70个未开展验收的县市区做出了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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