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网

违规有偿补课,四名教师被解聘

     本报泰安10月15日讯(记者 白雪) 近日,泰安市教育局联合泰安市公安局、泰安市工商局印发《关于开展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部署安排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收到良好社会反响,今年7次对教育机构督查,20名教师“越线”受到不同的处分。
  本次专项整治旨在解决部分民办培训机构“门难进、人难见、识别难、执法难”问题,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平。
  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在职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和民办培训机构违规办学问题。文件对在职教师举办各类培训班、动员学生参加有偿补课、在本人住房等场所开展有偿补课、利用网络授课向学生收取报酬等11项行为进行约束。
  对民办培训机构无证办学、聘用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辅导、虚假宣传等问题进行整顿。对违反禁令的教师,除了年终考核不合格、清退违规所得外,还要调整其岗位甚至撤销教师资格;学校中层以上干部从事有偿补课的,给予免职处理。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举办民办培训机构的,由教育、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查处取缔;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是党员的,给予相应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市教育局已联合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对泰城教育培训机构开展7次督查,给予4名教师解除聘用合同处分,给予5名教师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的处分,给予7名教师警告处分,给予4名教师取消本年度评优树先资格、通报批评的处理。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