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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韭菜没双证最高罚5万

  “双证制”将倒逼种植源头种出放心韭菜。(资料片)
     今后,在济南销售韭菜和韭薹需要提供合格证和市场销售凭证。近日,济南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发布通告,对进入济南市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以及生产加工、餐饮服务环节的韭菜产品(不含加工品)进行“双证制”管理,让市民吃上放心韭菜。

  本报记者 王皇 实习生 祝贺   

买韭菜就怕
买到农残超标的

  韭菜是市民非常喜爱的蔬菜,不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韭菜农残超标时有出现。韭菜种植过程中,农药使用不合规,甚至使用国家禁用农药的情况还存在。
  在19日公布的济南市2017年第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中,共有47批次韭菜和韭菜制作的水饺产品被抽检,45批次合格,流通环节和餐饮环节各有一批次韭菜检出农残腐霉利超标。
  “采购食用农产品特别是蔬菜很难用肉眼看出来是否农残超标,所以我们进菜时也很头疼。”省城一家知名餐饮连锁企业的相关负责人坦言,韭菜就是不太好采购的蔬菜之一。“就怕买到农残超标的,韭菜的农残超标风险比其他蔬菜更大。”
  该负责人说,目前公司实行统一配送,对买进的蔬菜快检,同时保留供货商的信息,留好进货台账,但这些仍无法完全避免买到农残超标的韭菜。“检出不合格时,我们有进货台账可能不会罚我们,但是公布信息时,会显示在我们店里抽的,这个‘锅’我们背得很委屈。”
  “市场把关很重要,源头把关更重要。如果能从农户种植的环节开始把关,不合格的韭菜不能上市,这样才能真正放心。因为到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检出不合格,出结果需要一段时间,这时问题韭菜很可能已经吃到肚子里去了。”食品安全行业一业内人士说。
合格证、销售凭证
卖韭菜缺一不可

  今年9月初,省农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通知,确定选取韭菜及韭菜产品为突破口,在全省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食用农产品销售凭证“双证制”管理,为全面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积累经验。
  卖韭菜实行“双证制”,济南市食药监局要求市内农贸市场、超市和农产品批发市场落实。“目前已在五大农贸批发市场张贴了通告。”济南市食药监局副局长刘金宏说,接下来,将以韭菜产品全面实施“双证制”管理为切入点,严格查验韭菜产品合格证和市场销售凭证,实现韭菜产品的全程可追溯和质量的精准管控。
  其中,合格证是对韭菜产品安全的保证。韭菜种植户(生产主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自检合格、委托检测合格、内部质量控制合格、自我承诺合格等四种形式之一作为开具的依据。韭菜生产主体对外销售或直接供应使用单位,必须开具产品合格证。
  值得注意的是,合格证可不是想开就开,坚持“谁开具、谁负责”的原则,合格证开具者应对销售的韭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
  市场销售凭证则来自《食品安全法》和国家食药监总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济南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食用农产品销售凭证》就是食用农产品一票通,由农产品批发市场制成后,市场内的食用农产品批发商向来进菜的人提供,内容包括责任经营者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方式、地址等商户信息,还有单价、数量、进货日期、质量保证方式等信息,以实现市场销售和种植地源头的追溯。其中质量保证方式包括产地证明、法检证明和快速检验等方式。
“双证制”将倒逼
种出放心韭菜

  双证同时使用,能实现韭菜产品溯源,还能倒逼种植环节合法合理使用农药,种出放心韭菜。
  韭菜产品“双证制”实施后,韭菜产品的入场销售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餐饮服务单位不得买卖未提供合格证和市场销售凭证的韭菜产品。同时,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的,将被责令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食用农产品销售者未依法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不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市场准入信息的,由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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