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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存好交易凭证,谨防消费陷阱

     本报11月8日讯(记者 秦雪丽 通讯员 张艳萍) “双十一”即将到来,在此期间,消费需求将会得到极大释放。从中消协2015年、2016年连续两年针对“双十一”开展的体验式消费调查显示,盲目、冲动消费明显,部分平台商家的商品质量与诚信问题仍很突出,消费者权益受损情况反映问题集中。为此,烟台市消费者协会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双十一”网购商品要理性,莫要盲目跟风。
  选择正规电商平台,谨防网络欺诈。谨慎对待未经认证或非正常弹出的网站链接,避免误入“钓鱼网站”。
  理性对待促销及广告宣传,避免冲动消费。建议消费者不要盲目购买不必要的商品,更不要被“优惠”“折扣”“便宜”“返现”等冲昏头脑,警惕价格陷阱,避免权益受损。
  仔细了解促销活动的细则,谨防消费陷阱。近年流行预付订金制度,商家规定消费者预付订金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余款才能享受优惠价,而实际却存在规定时间内无法付款、订单被无故取消、订金不予退还等“猫腻”。因此,建议消费者网购前一定要了解清楚促销活动的细则,并注意留存促销活动的截图和商家作出承诺的截图等资料。
  使用安全支付方式,谨防信息泄露。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付款或者货到付款,不要轻易相信对方以任何理由要求直接转账、汇款至私人账户,以及通过发送付款链接页面或扫二维码等方式进行付款;注意不要随意填写或告知他人自己的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信息,防止因个人信息泄露导致银行卡被盗刷。
  留存好交易凭证,及时有效维权。交易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相关网络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购物记录、购物页面截图、购物票据凭证、快递单、发货单或送货单等,以便出现纠纷时及时有效维权。
  同时,烟台市消协倡议,电商平台和相关经营者要自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牢固树立诚实守信理念,主动规范经营行为,不夸大宣传,不虚标价格,不误导消费者,切实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服务,营造放心舒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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