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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了8元钱农残超标韭菜被罚5万

     本报11月8日讯(记者 巩悦悦) 8日,齐鲁晚报记者从淄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发布了关于流通环节市级监督抽检的15批次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其中,7批次蔬菜农残超标。山东鑫贡商贸有限公司淄博第二分公司经营的韭菜,农药残留超标,被罚款5万元。
  齐鲁晚报记者梳理获悉,不合格产品信息包括:淄博商厦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芹菜,甲拌磷项目不合格。鉴于其能提供食用农产品供货商资质、产地证明、进销货台账等材料,履行了法定义务,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相关规定,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免于处罚。
  淄博信誉楼百货有限公司经营的凤奴鸡蛋,检出氟苯尼考。该公司立即主动进行了召回处理并且案发后能积极配合调查,违法食品货值金额及违法所得较小,依据相关规定,桓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收其违法所得116元;处罚款5000元整。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山东鑫贡商贸有限公司淄博第二分公司经营的韭菜,甲拌磷项目不合格。依据相关规定,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行政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7.76元;罚款人民币5万元整。
  桓台县联华超市有限公司北辛分店经营的芹菜,不合格项目:毒死蜱。购进上述芹菜时当事人索取了进货票据、供货商资质并进行了进货查验记录及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桓台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规定,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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