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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宪法日”宣传增强市民法治观念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宣传资料。
     本报济宁12月5日讯(记者 于伟 通讯员 齐春峰) 12月4日是全国法治宣传日,也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济宁高新区在新世纪广场开展了2017年度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今年国家宪法日活动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活动现场,来自全区9个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广场“摆摊设点”,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向群众解读《宪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知识。
  活动通过摆放展板、悬挂标语、发放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了宪法、民事诉讼法、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山东省信访条例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进一步增强了市民的法治观念。
  本次集中宣传活动由济宁高新区党工委政法委(高新区普法办)主办,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和五个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共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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