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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共享单车一月减少近三万辆

     本报淄博5月16日讯(记者 巩悦悦) 16日,淄博市城管执法局约谈了淄博市中心城区两家共享单车企业负责人,淄博市城管办副主任、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邹宗森明确要求,要迅速将中心城区共享单车数量减至三万辆。
  其实早在一个月前,两家共享单车企业就曾被淄博市城管执法局约谈,被要求迅速减少中心城区共享单车投放数量。记者分别从哈罗单车、ofo小黄车公司获悉,仅一个月时间,淄博市范围内的共享单车就由7.3万辆减少到了4.5万辆,总共减少了近3万辆。
  记者观察发现,在淄博市中心城区两侧人行道上,共享单车数量减量明显。“最开始,我们在淄博市中心城区投放了3.5万辆,在被约谈后,迅速将单车投放总量控制在了2.5万辆。”哈罗单车相关负责人武文闯说。ofo小黄车相关负责人孟庆峰说,他们在淄博投放的小黄车总量也由最初的4万辆,减少到了2万余辆。
  今年起,张店区城管执法部门先后在张店区四条主干路两侧的人行道上,划定了200多个共享单车停车位。“试行情况还算满意。以前路面存在不少随意停放现象,自从划定了试行泊车位,绝大部分市民都会自觉把共享单车放在指定位置。”
  约谈期间,邹宗森还分别就共享单车运维人员的配置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200辆单车配一名运维人员标准足额配齐人员,并将人员名单报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形成意见。”
  16日,淄博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淄博市中心城区非机动车停放泊位施划导则(试行)》《淄博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秩序考核办法(试行)》。
  在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城市非机动车停放区位设置的基础上,淄博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数字城管平台及第三方信息采集评价等方式,并结合各区县考核情况,对两家共享单车企业进行综合打分排名。
  对连续3次或全年4次考核评分最低的企业,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对其采取区域禁停、总量限制、信用管理、清退出本地市场等方式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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