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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山区中小学6月23日开始报名

     本报5月16日讯(记者 李楠楠 通讯员 王勇) 16日,记者从莱山区教体局获悉,《莱山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意见》正式发布。全区小学、初中统一报名时间为6月23日至29日。莱山区继续遵照免试、划区、就近入学(就近入学指的是相对就近,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远近)的原则,实行阳光招生,禁止择校。
  据介绍,2018年,莱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条件与往年保持一致。全区小学、初中统一报名时间为6月23日至29日,各学校在这个时间段内确定各自学校的报名时间。
  新生入学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适龄新生和家长带相关证件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烟大附中南校区报名地点为烟大附中),学校现场审验证件,无误后发放录取通知书。其中,小学新生要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初中新生应为小学应届毕业生。
  新生报名按照莱山区籍、非莱山区籍的顺序依次进行。其中,莱山区籍适龄新生符合以下条件的,按学区划分进行报名:适龄新生户口随法定监护人,且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和房产证(不动产证)都属于本学区,需持户口簿和房产证(不动产证)到学区内学校报名。
  适龄新生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已落户本学区,购买具有政府合法审批手续并由具有资质开发商开发的商品房暂未取得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需持户口簿、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房产备案证明(《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到学区内学校报名。
  适龄新生和其法定监护人名下无房屋产权,从出生到入学,适龄新生及法定监护人之一的户口一直随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同时三代一直未曾分居,且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的户口和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房产备案证明)都属于本学区,需持爷爷、奶奶(或姥爷、姥姥)的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出具的房产备案证明)和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开具的无房证明(父母双方)到所在学区学校报名。  符合上述条件,因学区内学校新生名额已满未成功报名的新生,由区教体局安排至其他尚有接收能力的学校就读。
23所学校接受非莱山区籍新生入学
  2018年莱山区23所学校可接受非莱山区籍新生入学。
  符合条件的非莱山区籍适龄新生可到莱山区接收学校就读。莱山区接收非莱山区籍新生的小学共有15所:南塂小学、曹家庄小学、石明小学、东风岭小学、三十里堡小学、第四实验小学、东轸小学、前七夼小学、莱山第五小学、朱塂堡小学、官庄小学、陈家小学、冶头小学、院格庄初中(小学部)、解甲庄中学(小学部);接收非莱山区籍新生的初中共有8所:永铭中学、初家中学、滨海中学、莱山第一初级中学、院格庄初中(初中部)、解甲庄中学(初中部)、烟大附中南校区、烟台二中莱山校区。
  在莱山区就读的小学新生,未在其他地方取得小学学籍,报名时还需提供《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完成证明》;非莱山区小学毕业的初中新生,报名时需提供小学就读学校和当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小学毕业证明或学籍证明,已在其他初中学校注册学籍的学生,不得作为莱山区初中新生入学。 本报记者 李楠楠 通讯员 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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