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网

消防工作将更上一层楼

     本报记者 张建丽    

  日前,《菏泽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消防服务十条措施》出台,确保消防服务优质、审批高效快捷,提高消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1、畅通重大工程绿色通道。

  各级消防部门成立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优化服务专项办公室,成立服务专班,设立服务热线电话,实行对重大工程一对一全程服务。畅通快速审批通道,提供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备案业务咨询、技术指导,并与相关部门做好并联审批。

  2、容缺受理,推行“最多跑一次”。

  消防行政审批受理窗口、消防设计审核人员进驻各地政务大厅办公。提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公众聚集场所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等事项预约服务。推行“容缺受理”,申请单位主要申报材料齐全、次要材料欠缺的,可以先受理,在审批前补齐材料,让群众少跑腿、数据多跑路,实现“最多跑一次”。实行“三个一”服务,即“一窗受理”:消防业务一站式服务,实行受理窗口首问负责制;“一次告知”:一次性告知需补充的材料,一次性告知所有不合格项;“一并验收”:公众聚集场所需要办理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的,在验收时一并办理。

  3、优化审批流程。

  涉及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医养结合、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对暂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的,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发展改革、建设规划主管部门出具《会议纪要》、立项批复或批准文件、审查意见等书面合法性证明材料,消防部门依据消防技术规范出具预审意见。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前取得规划许可证,并依法向消防部门申报取得消防设计审批意见,方可具备消防验收条件。对建设工程中使用的消防产品及防火材料,建设单位提交证书及检验报告等材料,以市场准入形式审查为主,仅对建设工程中使用的防火门(窗)、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类产品进行现场质量检查。

  4、优化审批事项。

  消防行政审批纳入“山东政务服务网”,实现行政审批的过程跟踪、结果公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的审批时限由法定20个工作日缩短至15个工作日。属于消防设计备案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经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出具审查意见书,消防部门仅进行形式审查,5个工作日内出具消防审查意见;降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抽查比例,最高为50%,最低为20%,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监督。对不涉及审批目录清单的工业项目“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制。

  5、缩小审批范围,下放审批权限。

  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新建、改建、扩建、内装修工程,免于办理消防设计备案手续。建筑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下、人数不超过50人且设在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首层的小商店、小超市、小餐馆,免于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手续。消防设计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范围内的建设工程下放至县级消防部门办理。在交通不便的县(市)辖区,经建设单位申请,市级消防部门可以授权县级消防部门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手续。

  6、深化执勤战备措施。

  强化“防消联勤”,深入开展重点单位“六熟悉”,加强实地演练,全面掌握单位、水源、道路等情况;在对单位进行“六熟悉”的同时,组织开展消防常识培训,指导单位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单位的自防自救能力。强化应急响应水平,接警响应快速准确,加强第一出动力量调派,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时派驻力量在重点区域驻点值勤,第一时间到场展开和组织施救,加强灭火救援技战术研究,减少火场水渍损失和次生灾害,最大限度控制灾害、减少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提供消防技术支持。

  根据行业部门、社会组织和单位申请,免费提供消防安全培训、指导完善火灾应急处置预案、联合开展消防演练等服务内容,帮助、指导单位制定专业、全面的火灾隐患整改方案。第一时间派遣火灾事故调查专家和骨干赶赴现场开展火灾事故调查,根据火灾事故调查勘验进展情况及时缩小现场保护范围,缩短火灾现场封闭时间,一般情况下将单一企业的火灾事故认定期限由30日缩短为20日,帮助事故单位尽快恢复生产经营。指导社会消防服务机构规范执业,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8、完善民意监督机制。
  通过电话回访、聘请社会监督员、开展座谈测评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消防工作方式方法,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9、完善咨询投诉机制。

  畅通互联网站、96119热线电话、手机APP、来信来函等渠道,接受、解答群众涉及消防行政审批、消防安全等咨询事项,及时受理查处举报投诉,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提高群众满意率。

  10、完善不良行为惩戒机制。

  在互联网定期公布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社会消防服务机构以及社会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并通告发改、工信、住建、工商、银行、保险等部门和行业,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