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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典型问题

     本报6月13日讯 (记者 赵磊 王琳)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各级各部门扎实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督促党员干部严守纪律、改进作风。为进一步发挥教育警示作用,市纪委监委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高密市畜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原所长王相帅乱作为问题。王相帅任高密市畜牧局生产科科长期间,在具体负责高密市某养猪场申报2011年度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改扩建项目过程中,采用虚报生猪年出栏量、临时补办备案材料以及新建项目冒充改建项目的方式,编写虚假项目申报材料上报潍坊市畜牧局,并为其通过检查验收,致使该养猪场违规获得国家补贴40万元。2018年4月,王相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青州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监督一室原科长刘希辉吃拿卡要问题。刘希辉任青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有关科室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本辖区相关建设工程项目日常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初验及竣工验收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违规收受相关业务单位人员所送现金、购物卡、就餐卡等财物,共计价值23.1万元。2018年3月,刘希辉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作出判决。
  潍坊市滨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民政处原主办袁延隆、袁丽萍乱作为问题。袁延隆任滨海区公共事业局民政科科长、袁丽萍任民政科科员期间,未认真履行福利企业年检职责,在某公司存在不符合福利企业有关规定的情况下,仍通过其年检,致使该公司获得国家增值税退税共计212.44万元,造成国家重大经济损失。2018年1月,袁延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袁丽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寒亭区林业局对非法占用林地行为不作为问题。2013年6月,寒亭区固堤街道贺家村村民贺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非法砍伐林木,占用林地665.53平米建厂房。2017年3月2日,寒亭区检察院向区林业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该局在收到检察建议后一个月内,对贺某非法占用林地一案依法履行职责。寒亭区林业局未及时按照检察建议履行职责,直至2017年12月寒亭区法院判决确认该局在对贺某非法占用林地怠于履职的行为违法后,才对相关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处理。2018年4月,寒亭区林业局局长王书林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寒亭区林业局及其时任分管领导尹奎章、林政科科长王会国分别受到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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