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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可举报开发商非法认筹行为

     近日,聊城市住建局下发《就购房认筹金致广大市民的告知书》,明确指出认筹是指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通过一些优惠方式,让购房意向者预先缴纳“排号费”、“诚意金”等认筹金的行为,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活动。住建部门一直在严厉处罚开发商认筹行为,广大市民可拨打0635—12345致电举报该行为。
  据了解,交纳认筹金使购房者丧失知情权。认筹的楼盘大多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前,长期不公布销售均价,不公开选房,有的开发商四处“放号”,故意“跳号”、“缺号”,造成楼盘的“认购”量,往往是推盘量的几倍甚至十几倍,给人一种楼盘“供不应求”的市场假象。购房者一旦交纳认筹金,就丧失了选择余地,开发商、代理商、“炒房者”借机营造抢购的热闹气氛,裹挟购房者抢购房屋,购房者利益无法得到保障。
  违法违规销售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交纳认筹金时多数未签协议,即使签署了协议,一般并未约定购房价格等基本条款,认筹的约定存在极大不确定性,并不具有预约合同的法律效力。认筹金不等同于定金,也不是履约的保证,对开发商缺乏法律约束力,如果开发商将预售的房屋卖给了第三方,或随意提高房价,购房者权益难以保障。认筹者要求开发商返还认筹金,不仅给购房者带来利息损失,耽误了购房时机,还造成房地产市场的混乱。
    本报记者 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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