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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编超编事业单位可使用专用编制

     文/片 本报记者 张建丽 见习记者 王雅楠
    13日,《菏泽市人才新政30条》新闻发布会召开。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部门的相关领导出席,并对新政进行了详细解读。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会议上获悉,为引进高层次人才,菏泽在项目资金资助、落地项目奖励,提供创业贷款以及人才服务保障等方面加大力度,提供多种便利条件,并多举措确保真金白银落到实处。对急需紧缺的顶尖人才和团队项目经认定后最高可给予8000万元的综合资助。
  舍得真金白银求贤才
大力提供资金支持
  针对动能转换领军人才特殊支持方面,对接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围绕菏泽主导产业,整合“牡丹英才”、“菏泽市重点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实施“动能转换领军人才特殊支持计划”,5年内遴选评定100名左右领军人才或团队;对能够帮助企业突破关键技术、解决重大难题或与企业联合开展自主创新研究的领军人才或团队,经评选认定后一次性给予100万元项目资助;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备良好产业化前景来菏泽市创办科技型企业的人才,符合条件的经评选认定后一次性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
  在加大高端人才支持力度方面,设立市级“一事一议”引才通道,对急需紧缺的顶尖人才和团队项目实施“一事一议”评价标准,经认定后最高给予8000万元的综合资助;加大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入选者支持力度,对全职引进或自主培养的人才,市财政分别给予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 100万元、50万元配套资助,给予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外专双百计划”专家30万元配套资助,获得国家级创新创业大赛奖项或省级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以上,落地菏泽市的项目,经评估认定后给予50万元投资支持;实施菏泽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人才工程,5年内遴选100名左右为菏泽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在3年的管理期内,每年给予2万元科研补贴。
  为创优做强人才创新平台,对新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工业设计中心等创新平台,以及新认定备案的院士工作站、千人计划工作站、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按照省级、国家级不同层次,由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200万元奖励;对中科院、“双一流”建设高校等国内外著名高校、科研机构和国内知名高校、科研机构在菏泽设立分支机构、研发机构且正式运营,由市财政分别给予500万元和300万元奖励。
  对高校毕业生、技术技能人才等根据条件也有着相应的补贴。来菏泽工作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满3年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购买首套自住用房的,还由同级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
  加大人才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对各类人才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小微企业的,符合条件的可分别提供最高额度为10万元、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2年全额贴息和50%贴息,对运营良好的可继续提供创业贷款担保和贴息。
加强人才服务保障
设立专用编制
  此次新政还提出加强人才服务保障,突出表现在人才编制等方面的大力支持。
  据市编办副主任刘仍代介绍,此次菏泽设立了市级高层次人才专用编制,市级满编超编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可使用专用编制,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纳入编制实名制管理。
  建立完善人才服务绿卡制度和人才服务联席会议机制,为高层次人才在落户、配偶随迁、子女入学、就医、乘车(机)、景区旅游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服务。多渠道解决人才安居需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购买首套自住用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时不受缴存时间限制、并可执行菏泽市公积金贷款最高标准,规划建设高端人才家园,打造高层次人才安居精品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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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财政局副局长潘杰功提到,为确保“人才新政30条”落到实处,市财政局采取了多项措施。
  首先积极筹措基金,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建立多元化人才投入机制,凡是“人才新政”确定的事项,只要达到标准和要求,第一时间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设立人才科技基金,充分发挥好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解决人才创业创新融资难题。
  新政里提出整合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产业扶持引导基金,发挥财政资金示范引领作用,吸收社会资本参与,逐步构建规模不低于10亿元的人才科技发展基金,对人才创新创业项目给予支持。
  另外,积极参与项目申报、评审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申报、评审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进行扶持。加强对人才资金的监督管理。建立资金管理制度和机制,加强资金监管,严格绩效考核,确保人才资金使用依法合规、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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