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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免费办创业贷款

     本报8月9日讯(记者 石剑芳 通讯员 孟岳) 想创业没充足资金?想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不了解政策?人社之窗第二期将为广大创业者解读“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解决您创业之路上的资金困扰。
  据了解,该项目的扶持对象主要面向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上述人员凡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自主创业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申请条件:1.有合法的营业执照(有效期内);2.户口在济南市辖区内;3.在济南市辖区内有固定的经营场地且正常经营;4.申请人及其配偶、担保人有良好的个人信誉,具备还贷能力;5.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贷款金额:根据经营项目、个人信用状况、还贷能力,贷款额度最高为10万元。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一年,一年到期按时还款后可以再次申请,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
  贴息办法:符合贷款条件,在规定贷款额度和期限内(贷款贴息总期限不超过2年)据实贴息。贷款利息采取先交后补的办法,借款人需按照银行的规定向银行支付利息,贴息资金经审核后支付给借款人,逾期利息和罚息不贴息。
  申请材料:1.担保人个人收入证明(3份);2.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份);3.申请人及其配偶、担保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二代证)、《户口簿》、《结婚证》(或婚姻状况声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注: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户口本复印件包括户主页、索引表、本人页);4.济南市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认定表(1份);5.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承诺书(1份);6.济南市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人承诺书(1份)。
  办理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持有关证件,到经营地或户籍所在地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出贷款申请。
  2.街道(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收到贷款申请后,收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并完成资格初审和系统录入。材料完备后报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担保贷款分中心。
  3.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担保贷款分中心联合经办银行开展贷前考察,由经办银行出具征信报告。考察合格后报担保机构审批。
  4.担保机构审核,对申请人贷款用途、信用状况、还贷能力等综合评估。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担保机构出具小额担保贷款不可撤销担保承诺函,经办银行发放贷款。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 
  另外,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需要办理该业务的个人可到章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7、8号窗口免费办理该业务,可拨打0531—83218628或0531—83214628咨询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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