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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路上遭大货碾轧司机逃逸

     本报8月9日讯(记者 范华栋 通讯员 王建) 9日,记者从烟台市交警支队第三大队获悉,8月7日凌晨3:15许,司机赵某驾驶鲁Q牌号的重型半挂大货车,在经过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香槟酒厂南侧20米处时,将横躺在马路上的男子张某碾轧致死。民警于当日凌晨4:12接报后,迅速行动,仅仅用了不到4小时,就成功地锁定肇事车辆并及时在烟台救捞局客运站码头,将正准备上船逃逸的赵某抓获。
  据交警三大队办案民警介绍,8月7日凌晨4:12,该队值班室接到110转来的警情称,在机场路香槟酒厂南侧20米处,一名男性死者横躺在马路中间,其身上有被车轮碾轧痕迹,初步怀疑为车祸肇事所致。接到报警,三大队肇事处理中队民警迅速前往事发地进行现场确认。在机场路香槟酒厂南侧约20多米处,一名中年男子呈头部朝向东南、脚部朝向西北样子横躺在路面上。后经120急救中心赶来的医院大夫检查确认其已经死亡,死亡时间大约1个小时。
  事故处理民警在确认此案确为道路交通肇事案件后,马上开始查找当时事发时的现场目击证人。不过,由于事发时正是凌晨时分,民警并没有寻找到当时的现场目击者。交警三大队迅速启动交通事故处理应急预案,将肇事处理中队民警分成监控排查组、痕迹鉴定组、信息反馈组和现场摸排组等共4个稽查小组。同时,召回所有在家正常轮休民警,暂停正常轮休,全力以赴侦破此案。办案民警还是通过现场、车辆行驶轨迹等一些细微痕迹,初步确认,该死者有可能是被一辆重型货车碾轧致死。
  民警调出了事发地附近道路的电子警察监控记录、高空监控以及车辆运行轨迹,并仔细查看。锁定一辆嫌疑车后,民警马上与车辆信息登记上的车主进行了联系沟通。车主告诉民警,驾车的司机是赵某,他是从临沂送货到大连,并提供了司机赵某的联系方式。
  民警立即兵分两路,一路紧急查询死者信息;一路立即与正在芝罘岛渤海轮渡客运站码头准备上船的赵某取得联系,并要求司机赵某及所驾驶的车辆原地不动,等候民警赶到,而办案民警也即刻驾驶警车赶往滚装船运码头。早上7:30许,在码头的民警将已经办理完了登船手续的司机赵某抓获。
  赵某和随车的押运员很快就交代了自己肇事逃逸的全部过程。赵某称,他当时连夜驾车送货从临沂赶到烟台准备乘船到大连,途经事发地时,自己没太看清马路中间还躺着一个人,当时车轮碾轧过去后,自己感觉颠簸了一下。碾轧后,赵某当即停车,并随即下车在远处查看了一会,由于心存侥幸,以为事发时无人看见,因此没有停留在现场,而是选择驾车向市区港口码头方向逃逸。
  经过询问得知司机赵某是临沂人,事发时,赵某本身仅持有准驾车型为C1的驾驶证,也就是说赵某没有资格驾驶中重型载货汽车的资格。也是在肇事后,赵某惊魂不已,不敢再继续驾车,而是叫醒同车的另一位有驾驶资格的押运员,让其继续驾车赶往港口码头。目前,赵某因为驾车肇事逃逸、驾驶与准驾不符车型等行为已经被警方先期处以行政拘留20日、罚款4000元的处罚。待案件进一步审理,司机赵某还将受刑事处理。 死者张某初步调查为安徽籍人,至于其为何在凌晨3时许横穿马路,又莫名躺在路中,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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