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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计委公布狂犬疫苗补种方案

     本报泰安8月9日讯(见习记者 文振华) 8日,泰安市卫计委发布泰卫医发【2018】36号,关于转发《关于做好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接种跟踪和咨询服务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通知及全市狂犬病处置门诊及咨询电话。
  泰安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立即组建本地区接种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疫苗接种者临床观察咨询专家组(以下简称临床观察咨询专家组),主要由卫计行政部门管理人员、临床医学专家和免疫预防专家组成。
  临床观察咨询专家组承担辖区狂犬疫苗接种者进一步临床观察咨询职责,对预防接种单位、有关医疗机构进行指导,必要情况下承担对过敏反应等重症病例的临床救治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确定当地定点医院,落实人员、联系电话及解答咨询服务职能,并向社会公布。市级定点医院为泰安市中心医院。
  各级定点医院对接诊的疑似病例,由临床医学专家初诊后,要经免疫预防专家会诊,方可作出临床诊断。就诊病例临床救治方案要经免疫预防等相关专业专家联合会诊后做出,规范救治。
  各定点医院要严格登记并保存接种者进一步临床观察咨询及疑似病例救治情况,并定期向当地卫计部门报送情况。市级定点医院通过电子邮件向市卫计委报送患者教治情况。各级各定点医疗机构要积极应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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