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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房屋租赁平台上线运行

     本报9月3日讯(记者 曲彦霖 通讯员 常虹) 为进一步加强房屋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业务,烟台市住建局自今年3月份开始积极与烟台市建设银行就其开发的房屋租赁平台进行沟通对接,计划利用该平台开展房屋租赁业务。经过前期的一系列系统测试,9月1日,“烟台住房租赁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实现房屋租赁线上签约及备案,有力推动了烟台市房屋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烟台住房租赁服务平台”是依托于烟台市建设银行开发的“CCB建融家园”APP而建的房屋租赁备案系统平台,租赁双方可直接通过“CCB建融家园”APP提供的多种找房模式查找所需房源,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实现“网上办”。系统平台清楚展现了房源信息发布、网上看房、网上签约、网上支付、网上备案以及信用评价等住房租赁流程,提供租赁合同指导文本、租金参考价格等多种信息,并对合同双方身份、信用、资产等情况予以验证,有效解决了房屋租赁市场长期存在的房源信息不真实、退租金难等问题。租赁双方足不出户就可网上签订住房租赁合同,在线支付租金,非常方便。同时,租赁双方可就签订的租赁合同申请合同备案,由各区住建部门出具备案证明,这对进一步规范烟台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8月份,根据《中共烟台市委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市区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烟发〔2018〕22号)文件精神,烟台市住建局原有房屋租赁备案管理职责下放至六区住建部门。租赁双方网上签约后可直接通过系统平台提交材料扫描件申请备案,并持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盖章、授权委托代理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不动产查询证明(注明查封抵押情况)等相关纸质材料至辖区相应的住建部门取得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下一步,烟台市住建局将不断健全租赁政策体系,抓紧出台《关于进一步培育和发展房屋租赁市场的意见》,待国务院出台《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后,依据新条例的规定适时出台《烟台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和《烟台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明确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资金监管等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要求。此外,还将进一步加大对房屋租赁市场的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打击不法中介,维护良好的房屋租赁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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