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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和朋友长得像

     本报10月10日讯(记者 张焜 通讯员 黄启先)因为面貌长得和朋友神似,高密男子王某竟使用朋友身份证、驾驶证到交警部门为自己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不想被交警识破。10日,记者从高密交警大队了解到,王某持有B1证,因驾驶证被记分,已到车管部门接受学习教育。
  10月8日上午10点左右,一名男性驾驶员到交警大队非现场处罚中队,办理交通违法行为处罚业务。自称孙某的他,递上名为孙某的身份证、驾驶证,要替王某的车辆销分。值班民警发现证件上孙某的照片与男驾驶员本人有细微差别,便核查了孙某家庭成员的姓名、出生年月以及名下车辆等信息,发现男驾驶员并非孙某本人。
  经询问,男驾驶员姓王,拥有B1驾证,是某大型货运公司的司机。他因交通违法要受到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而B1驾证记分的,必须在记分周期结束前,到交管部门接受交通法规学习教育。
  王某就想用别人的驾驶证为自己销分,以此逃避学习。巧合的是,王某和朋友孙某长相颇为相似,许多朋友平日里都调侃他们应该是“亲兄弟”。于是,王某找到孙某。碍于面子,孙某将自己的身份证、驾驶证交给了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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