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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善行获重奖,不妨坦然收下

     公交司机驾车时玩手机长达5分钟,湖北恩施一市民举报后获奖励万元,公交司机也被开除。11月7日,恩施州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举报者婉拒奖励并委托警方将奖金全部捐给山区留守儿童。
  司机一边开车一边发微信的行为,不仅严重影响公交安全,还涉嫌触犯法律。恩施这位市民发现公交车司机的不当行为后,向有关部门进行了举报,维护了公共安全,消除了安全隐患,这一万元的奖励是他应得的。当然,既然是奖给他的,这位市民有十足的支配权,自愿捐款致力于公益,回报社会,自然是值得赞赏的爱心行为。
  这位市民看到公交车司机在行车途中多次拿起手机玩微信,其间还曾双手离开方向盘,这种危险行为如果不制止的话,很有可能会引起严重的安全事故。可以说,这位市民的举动保护了其他乘客乃至司机本人的生命安全。有关部门之所以要重奖这位市民,目的显然在于通过物质奖励来宣示一种社会导向,鼓励人们能够以这位市民为榜样,在看到危害公共安全行为时能挺身而出。
  《吕氏春秋》中便记载了这样一个小故事。子路救了一个落水者,人家酬谢他一头牛,他收了下来,孔子称赞弟子做得对,说以后鲁国救人的人会更多。原因就是子路的行为“激励”了他们。在社会中,视钱财如粪土,善于表现自己高风亮节的人并不是没有,但是多数人还是经济学上所说的趋利避害的“理性经济人”。而重奖的作用,也只能在这些人身上才能表现出来。
  从这个角度来说,举报人所获得的奖励完全可以大大方方地留下来,至于怎么处理,是个人的自由,可以捐款,也可以不捐。但是在现实社会中,有许多不愿意捐款的获奖人迫于舆论的压力,不得不将所获款项捐出,好像得了奖励不做慈善就不符合好人的形象,这种道德绑架的“逼捐”行为,不仅让很多人觉得“好人难当”,更让奖励失去了应有的激励作用。
  有鉴于此,面对重奖,行善者不妨坦然接受,因为这不仅是对善行的肯定,更重要的是传递一种社会导向,让人们看到这个社会肯定什么、否定什么,从而促进社会风气的良性循环。只有让应得的奖励落在口袋里,才能鼓励更多的人去举报不良不法行为。反之,当一个社会连对自己的英雄也吝于褒奖时,善行就更会成为一种稀缺品。此外,媒体也应在必要的报道之外对获奖人少一些关注,以免对获奖人形成某种“逼捐”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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