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网

关于道路撒漏污染保证金及户外广告保证金清退公告

     各相关单位(个人):
  前期,根据省《鲁经信综〔2018〕82号文件落实情况的通知》,原黄岛区城管委《关于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青开城委发[2011]44号)、《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岛市黄岛区关于开展道路污染撒漏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青开城委发[2011]1号)文件规定,收取的道路污染撒漏保证金。根据《户外广告资源有偿使用征收管理办法》原胶南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收取户外广告等保证金,现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予以清退,请相关单位(个人)于2018年11月30日之前携相关材料到我局办理。
  特此公告
(东区联系人:伊世杰 电话:86973745)  (西区联系人:孙宝琦 电话:58613871)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8年11月09日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