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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警察“玩失踪”被追刑责不冤

     这是一则令人震惊的消息。5日,乐清市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称,乐清“失踪”男孩黄某已于4日22时48分找到,警方确认其人身安全和基本健康。初步查明,该“失踪”事件是当事男孩母亲陈某故意制造的虚假警情——这位已被警方控制的报警人因与在外经商的丈夫存在感情纠纷,为测试丈夫对自己及儿子是否关心、重视,蓄意策划制造了该起虚假警情。
  孩子平安无事,让人放了心。几天来,从执法警察到普通市民,从网下到网上,难以计数的人在为“失踪”男孩牵肠挂肚、奔走呼号,如今孩子毫发无损地“回来”了。无论如何,这应该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但是,当得知所谓男孩失踪只是“某家属故意制造的虚假警情”时,恐怕没有多少人会高兴得起来。此时此刻,面对这出匪夷所思的闹剧,大家心里更多的分明是愤慨与期待。
  不管有多少“理由”,这样跟警察“逗你玩”都是不可原谅的。这不仅有损于当事男孩的学习与身心健康,更是对公安机关权威性的挑战、对宝贵公共治理资源的挥霍。据乐清警方通报,接到男孩母亲报警后,温州、乐清两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高度重视,立即启动重大警情处置机制,以最高等级组成联合调查组,投入大量警力,调用一切资源,全方位开展查找工作。可想而知,这得消耗多少公共资源——这些资源本该用来做更“严肃”、更有价值的事。
  更何况,得知男孩“失踪”之后,无论网上网下,社会各界的热心人纷纷伸出援手,以各自的方式积极帮助查寻男孩踪迹。孰料,所谓男孩失踪竟是一出家属导演的“逗你玩”!如此闹剧极大地伤害了广大热心人的信任与爱心,他们的愤怒实属理所当然。更令人愤慨的是,如此玩弄人们的信任与爱心,还可能会导致社会环境的恶化,让人不敢再对真实的求助信息报以信任,不愿对确有需要的人施以援手。
值得欣慰的是,在这起事件中,乐清警方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素养。接警后行动果断有力,不仅迅速识破了警情的问题并锁定了虚假警情的制造者——“失踪”男孩母亲陈某,而且,主动通过持续性的警情通报,及时而充分呼应了社会关切,满足了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在某种意义上,这为不少地方和部门提供了一个值得学习的样本。
  当下,“失踪”男孩母亲陈某不仅因谎报警情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且,已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期待相关部门能以更彻底而精准的侦查尽快还原整个事件的真相,并依法对事件中所有违法犯罪人员给予严惩;期待围观群众能引以为戒,坚决不做诸如谎报警情这类“不靠谱”的蠢事;期待各位热心人不因“受伤”而丧失关爱他人的热情,能一如既往地发光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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