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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1月10日至15日进行

       本报菏泽1月3日讯(记者 李德领) 3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菏泽市教育局获悉,菏泽市2018年冬季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1月10日至15日进行,考试成绩将于3月上旬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k.cn)或信息发布平台http://cx.sdzk.cn)公布,考生个人凭考籍号与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凭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根据《考生守则》规定:开考15分钟后不准入场,外语科开考前15分钟后不得入场。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方可离开考场。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了解到,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已升格为国家教育考试,本次考试所有考点均使用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考场均是标准化考场,所有考场全部启用电子监控系统,实现与省、市国家教育考试指挥中心的联网监控,对所有考场实施全程监控录像,考场的全程录像也将作为处理违纪作弊行为的重要依据,所有考场配备手机信号屏蔽仪、金属探测器等国家教育考试反作弊设备。
  考试期间,严禁携带手机等各种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的考生,无论是否使用,一律按照作弊处理,取消本次报考各科成绩并计入考生诚信档案。
  市考试中心提醒考生,“诚信考试”是每个考生的应尽责任,违纪、作弊不仅违纪违法,而且影响个人诚信档案。无论考试期间使用手机,还是考后被判“雷同卷”,都将被取消本次报考的各科成绩。市考试中心提醒广大考生和家长,参加考试时千万不要携带手机,考试当天家长也应提醒、检查孩子的手机,如果不小心携带了手机,考生进考场前请务必交给监考员暂时保管,避免因个人失误而造成作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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