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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一化工公司被罚5万元

     本报1月3日讯(记者 马玉姝) 1月3日,淄博市环保局张店分局公布一批行政处罚决定书,淄博永正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和淄博煜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因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分别被处以5万元和2万元罚款。
  判决书显示,淄博市环保局张店分局于2018年7月9日对淄博永正化工设备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其使用2台X射线探伤机用于无损检测,X射线探伤机及探伤室应用项目,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已建成未经验收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使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被处以5万元罚款。
  淄博煜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的300吨环保机械设备部件项目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被处以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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