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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建学校是“坑”,学区房只剩“房”

  2016年,力高·澜湖郡学校签约仪式。只是交房后,当初宣传的学校至今还没有影。 市民供图
     卖房时大张旗鼓地宣称是学区房、地铁房,等交房时却发现当初承诺的学校还是一片空地或者改了学校;签购房合同时霸王条款紧随其后,不签就影响网签……近日,“住房315,我们在行动”公益活动,收到了不少市民关于买房虚假宣传、霸王条款的遭遇。针对这些代表性问题,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给出了回应和购房指导。

  本报记者 孙慧丽

十一年过去了
学校还是没影

  林先生是力高·澜湖郡小区的业主。他当初买房时开发商宣传自配北京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实验学校,并且配备18班幼儿园、36班小学、36班中学,承诺在2019年建成招生。“我2018年4月收房,到现在马上1年了,学校一直还没动工。”林先生很无奈,当初开发商承诺2019年小学就招生,但是现在连学校的影儿都看不到,更别说是名校配备了。
  无独有偶,高女士2007年买了美里新居的房子,2009年交付。开发商当时说学校会随着二期一起交付,但11年过去了,学校依然没影儿。“因为没有学校,老大要到十几公里外去上学,现在老二又要上学了,学校还是没建。”高女士抱怨。
拒签附加霸王协议
无法网签还将被起诉

  去年1月,为了给儿子买婚房,市民王女士选了历城区万达文旅城一期的房子,她在当月27日交了10万元的房屋定金以及100余万元的首付,但是,最近王女士却因拒签霸王条款而将被开发商起诉。
  王女士说,去年11月,万达文旅城售楼处工作人员通知她去签购房合同。“前几页政府统一制定的房屋交易合同我都签得很快,但是看到作为合同附件的补充协议时,我觉得有点不对劲,这是甲方另加的。仔细读了其中几条后,我感觉有些内容是霸王条款,于是我只在购房合同上签了名,并没签补充协议。”王女士表示。
  但是,让王女士没想到的是,拒签补充协议竟影响到了网签。她对此感到非常不解:“我签的政府编写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房屋交易合同。我没有签的只是甲方另加的补充协议,即便不签字也不应影响我正常买房。”但是,王女士的这个观点遭到置业顾问的反驳,“置业顾问说,补充协议与购房合同在签订上是捆绑的,不签订补充协议就意味着没签购房合同,不能正常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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