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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游买到假货,市民索回货款

     本报3月14日讯(记者 赵磊)在过去的2018年,潍坊市旅游监察支队正式受理投诉105件,并从105起案件中精心选出十大投诉典型案例进行公布。这些案例集中反映了当前潍坊市旅游消费投诉的热点、难点问题。广大市民、游客可以从十大经典案例中关注旅游出行相关注意事项,文明出行,理性消费,合理维权。
  市民张女士于2018年2月通过潍坊市区某旅行社报名参加泰国游,旅游期间购买了4000元的蜜蜡,返程后经检测为假货,要求旅行社协助其退货。经调解,旅行社协助张女士完成退货,除扣必要的刷卡手续费用外,其余货款全部退还。
  市民王先生一行四人通过青州市某旅行社有限公司报名参加江苏省连云港市花果山旅游。在游览过程中,导游擅自增加海底世界、冰雨世界两个自费景点,导致其他旅游景点游览时间减少。经主管旅游管理部门调解,旅行社给与相应赔偿并向投诉人赔礼道歉。
  王女士一行于2018年8月通过潍坊市区某旅行社报团参加威海等地旅游,带团导游没有佩戴导游证,部分景区不进行讲解。市民常女士通过潍坊市区某旅行社报名参加欧洲四国游,约定行程日期为9月中旬,并支付4000元押金。行程前,常女士因突发情况不能前往,要求旅行社退还相应费用,但遭旅行社拒绝。经调解,旅行社扣除实际已发生的费用后,退还常女士2000元。
  广大游客在旅游购物时,尤其是购买贵重物品时,要商家提供正规的购物凭证。一旦所购物品系假冒伪劣商品的,可凭借购物凭证找商家退货或者要求组团社协助办理退货。同时,要认真阅读并签订旅游合同,启程前对合同约定的景点、住宿、交通工具等细节进行确认,避免旅行途中发生纠纷,影响体验。发现旅游企业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及时向相关旅游管理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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