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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健保”念常,象乱场市“咒箍金”

  
  本报记者 赵念东    


  3月12日,菏泽市市场监管局做客政务服务热线,现场接听群众来电,并针对传销、保健品市场以及全市质量提升等方面问题与市民进行交流。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了解到,长期以来,保健品市场乱象丛生,为此,市市场监管局联合10个部门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剑指11类重点违法行为。
加强“保健”市场监管
为其戴上“金箍咒”
  长期以来,保健品市场乱象丛生。为了让产品迅速卖出,一些销售机构往往会夸大保健产品的功效,激发消费者的需求和购买欲,从而容易引发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扰乱市场秩序、消费欺诈等一系列突出问题。因此,抓住保健食品监管的“牛鼻子”,为保健食品念起“金箍咒”,去除保健食品市场的“虚火”,需亟待摆上日程。
  记者了解到,菏泽市市场监管局为加强对“保健”市场的监管,自2019年1月8日至4月18日,该局联合公安、民政、商务等10个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00天的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针对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等6项整治重点开展排查,严厉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扰乱“保健”市场秩序、欺诈消费者等11类重点违法行为。
  目前,全市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7794人次,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622个,检查宾馆酒店1001个,检查“保健”类店铺1196个次,对旅游景区、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检查1114个次。全市系统开展宣传活动424次,开展协作执法(检查)61次,严厉查处“保健”市场违法行为。如发现保健市场各类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政务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此外,在保健品广告宣传上也有明确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此外,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加快质量管理体系升级
每年新增认证企业100家
  据悉,市委、市政府印发的《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菏发〔2018〕29号)明确提出,要加大对质量提升行动的财政金融扶持力度,整合各相关领域质量发展财政政策。而在接下来的质量提升行动工作中,将主要从六个方面来开展。
  加快标准提档升级,推进全面标准化建设。广泛开展“标准化+”行动,在全市优势农业领域和重点制造业产业集群,培育一批标准“领跑者”。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进质量水平整体提升。全面开展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行动,每年新增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100家。支持鼓励龙头企业争创中国质量奖、省长质量奖和市长质量奖,发挥质量标杆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
  加快品牌高端化进程,推进质量品牌建设。深入实施品牌战略,组织100家企业开展品牌培训,分行业、区域选择50家大中型骨干企业实施品牌创建活动,培育行业单项冠军。加强全面质量监管,推进企业诚信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质量信用红黑名单制度,积极参与“山东质量链”平台建设,树立“高质高信”的菏泽形象。
  实施质量攻关工程,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重点针对关键材环节,组织实施质量技术攻关和工艺提升;实施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促进科技型小微企业加速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提升全民质量素养,实现质量全民共治。全面构建市场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质量共治格局;广泛开展计量、标准化、产品质量等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质量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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