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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点、1点、2点、3点都能查到酒司机!

     本报威海3月14日讯(记者 陶相银 通讯员 张大伟) 高速公路上不会有交警查车,凌晨也不会有交警查车?错了,高速交警目前正24小时执勤,今年以来就在高速公路上查处涉酒驾驶违法行为35起,而且在0点、1点、2点、3点都查处过酒司机。
  3月10日凌晨0时许,在双岛公安检查站,高速交警在对一辆轿车检查时,民警闻到车内有浓烈酒气,且司机梁某双眼通红。经过呼气检测,结果显示梁某血液内的酒精含量为13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梁某承认,当天晚上和几个工友在一起吃饭喝酒,因为要急着赶回厂里上夜班,所以就拉着两位工友一起冒险上了路。
  3月9日凌晨1时许,也是在双岛公安检查站,司机王某也被查出是饮酒后驾车,呼气检测结果显示他血液内的酒精含量为9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在王某车上还有一名乘客,是王某的朋友,王某醉酒后驾车上高速公路正是要送这名朋友回家。
  3月10日凌晨2时许,在草庙子公安检查站,司机韩某也涉嫌醉酒驾驶被查处,他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95mg/100ml。在9日中午,韩某喝了七两白酒,休息了一下午又半个晚上,自认为没事了,半夜开车上了威青高速公路。
  3月4日凌晨3时许,在草庙子公安检查站,司机郭某被呼气检测证实,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162mg/100ml,也涉嫌醉酒驾驶。
  虽然要等血检结果出来后才能最终确定这四人是否是醉酒驾驶,但根据经验,血检数值往往要比呼气检测数值还要高,这四人已经难逃刑事罪责。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醉酒驾驶者将被法院判犯危险驾驶罪,可处拘役,并处罚金。而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者还要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记者从威海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获悉,从元旦以来,全市高速公路上共查处35起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而目前高速交警正坚持24小时不间断执勤,依托公安检查站、各条主线支线收费站,不定期、不定时开展酒驾整治行动,还会通过大数据分析,对重点时段和重点路段加大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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