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杀医案二审开庭,被告一审被判死刑
2019年05月10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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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5月9日讯(记者 马云云 崔岩 实习生 刘晗) 因刚出生的小女儿在莱钢医院医治无效死亡,钢城区村民陈建利多次要求医院赔偿未果,心生怨恨,用刀杀死了主治医生李宝华。5月9日,此案二审开庭。
  陈建利出生于1983年,李宝华比他大两岁。2016年10月3日8时许,陈建利驾驶摩托车,途经莱芜市钢城区一农具维修点时,购买单刃砍刀一把,放入随身携带的一绿色帆布包内。
  9时45分许,陈建利进入莱钢医院外科楼五楼儿科病房,在医生休息室找到李宝华,质问李宝华其女儿死因及赔偿问题,因不满李宝华答复,趁李宝华接听电话之机,将其残忍杀害。在场的医护人员欲入室施救,陈建利持刀阻止,后其被闻警赶到的出警人员控制。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李宝华系被他人用具有一定质量、刃长的锐器砍击头部致严重颅脑损伤死亡。
  一审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2016年2月19日,陈建利之女在莱钢医院出生,产后第一天(20日)出现发烧症状,于21日转入莱钢医院儿科病房,同日经医治无效死亡。陈建利认为莱钢医院诊疗存在问题,并多次要求医院赔偿未果,遂对医院及其女在儿科时的主治医生李宝华心生怨恨,进而预谋杀死李宝华。
  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陈建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陈建利提起上诉,上诉理由是构成故意伤害罪,不是故意杀人罪;构成自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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