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从严、从速、从重治理出租车“三乱”问题
司机三次违规营运取消资格
2019年05月1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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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4日,记者了解到,市运管将用3个月的时间在市城区出租汽车行业中开展“整顿营运秩序、提升服务质量”的专项整治活动,着力解决出租汽车经营管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出租汽车行业文明服务质量和诚信经营水平,努力为广大市民群众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整治行动将通过加强培训教育,使出租汽车驾驶员严格遵守运营服务规定,规范经营。通过整治车容车貌、文明用语使用,使车内卫生和车辆外貌有明显改观。出租汽车驾驶员“三件小事”(上车问“你好”,下车说“再见”,车辆一日一洗、座套三日一换)落实到位。通过加强市场监管,彻底整治出租车,议价拒载、随意停靠、喊客拉客、载客亮空车灯、服务态度恶劣等陋习,使诚信经营、文明服务意识全面提升,有效投诉率直线下降。集中整治行动从2019年5月5日至8月5日结束。
  针对火车站、汽车站附近部分出租车随意停靠、喊客拉客、议价拒载等违规不良行为,管理部门从行业监管督导和出租车企业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两方面入手,从严、从速、从重治理出租车“三乱”问题。重点规范客运从业人员的文明用语、仪容仪表。严厉查处拒载、粗暴待客、甩客、侵害旅客利益等违规行为。严厉查处不使用待租灯、计价器、不正确使用待租灯、计价器、私自改装计价器、乱涨价、无故绕道、多收费问题。
  畅通投诉渠道,对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及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反馈的问题,严格答复制度,对群众举报有记录、有结果、有措施、有回复。对现场查实和投诉查实的营运违规行为,除由出租车管理部门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给予相应处罚、保存证件等处理外,当事人发生1次的要批评教育、警告;当事人发生2次的培训学习,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当事人发生3次的,一律取消经营服务资格,同一车辆发生3次违规行为的停运整改,整改到位后方可继续营运。
  记者了解到,根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处罚标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拒载、议价、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的;不按照规定使用巡游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接受巡游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谢晓丽

  全市范围内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已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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