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虽快,但是要防止被滥用
2019年06月04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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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评论员 朱文龙
  6月1日,网传济南一新建小区交房现场,业主被劫持砍伤。6月2日,这个消息在朋友圈呈现刷屏趋势,警方当天发布警情通报。针对网上热传的四个焦点问题,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兵分三路展开调查,还原了“济南中海砍人事件”始末。
  根据记者的调查,“济南中海砍人事件”事实真相与网络所传并不吻合。如业主所受的伤,是在与保安的相互推搡中撞上信报箱受伤,并不是像网上传播的那样被保安用刀砍伤。此外,业主自称被保安困在地下室一个多小时,“经过警方调查与事实不符”。
  这又是一起新闻反转事件。原本是这个事件受害者的业主,转眼间就变成了人人喊打的“骗子”,这个舆情的变化,也从侧面反映出目前个别人利用新媒体维权时常见的乱象。
  如今是一个“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新媒体已经成为公民表达意见、维护权利的重要工具。有许多热点事件,像百度魏则西事件、天津权健事件、江苏宝马男反杀事件、奔驰女司机事件等,都是在新媒体的传播关注下,引发了有关部门介入,最终得以“妥善”解决。
  而这也让一些人产生一种错觉,仿佛只要利用了新媒体,就可以解决一切纠纷,满足一切诉求。为了吸引更多的人关注,借此谋求更大利益,一些人置事实真相于不顾,捏造、虚构事实。受伤业主为什么要这么做,具体初衷不得而知。但是有一点是肯定的,这位业主夸大其词、无中生有的“维权”行为,经过一些新媒体平台传播后,迅速得到了网民的关注,再加上一些网络大V的介入,使得原本一场很普通的纠纷,迅速成为一次网络热点事件。
  可以说,这种煽风点火带节奏,滥用新媒体的行为所带来的危害是巨大的。受伤业主本来是利益受损的一方,但是捏造事实的行为反而把自己推到了违法的边缘地带。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将来受伤业主因此受到法律追责,岂不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另一方面,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不惜歪曲事实的行为,也伤害了那些有着朴素正义感的网民,让网络中的社会信任不断下降。正义不能脱离真相,“狼来了”的故事喊多了,就会让越来越多的人变得麻木。
  让人欣慰的是,在舆情汹涌之时真相浮出水面。在这个意义上,媒体记者所进行的调查报道,可谓来得非常及时而有价值。事实再次证明,在新媒体时代,专业媒体的调查报道不可或缺。抵达真相比快速传播更为重要,但是靠“麦克风”是喊不出来真相的,必须有专业的记者直奔现场,在众声喧哗中耐心地挖掘真相。否则,舆论场中所有的观点和主张都会因为事实不清而失去价值。
  这起逆转的“业主被劫持砍伤”事件,值得所有参与其中的人认真反思,我们如何防范对新媒体的滥用,又该如何珍视专业媒体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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