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工作 从根源抓起
2019年06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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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文登6月5日讯(通讯员 崔书志) 罂粟是法律明文禁止种植的毒品原植物,每年公安机关都持续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情况进行摸排,加大禁毒铲毒宣传和处罚力度。
  5月23日至24日,文登公安分局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一次集中摸排铲除行动,深入社区、小区、村居、田间地头,进行拉网式排查,共发现和铲除罂粟1074株,行政拘留10人,罚款2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我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民警提醒:如果发现有人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将根据铲除毒品原植物的数量和缴获的罂粟壳数量进行奖励。
  奖励标准: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下或大麻5000株以下的,每案奖励500—1000元;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上或大麻5000株以上的,每案奖励100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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