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事故案例通报】
超载车路边侧翻致一人死亡
肇事者在结冰道路未保持安全车速,负全责
2019年06月26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6月25日讯(记者 马玉姝 通讯员 白继农 姜倩) 2019年2月21日13时许,牟某强驾驶超过核定载质量的鲁CL7312、鲁H813Z号重型半挂车沿湖南路行驶至淄川区西河镇广仁村,因路面结冰,车辆发生侧翻并冲出路西侧护栏,致牟某强当场死亡,护栏和车辆受损,造成死亡道路交通事故。
  牟某强驾驶超载车辆上道路行驶,在结冰道路上未保持安全车速,观察情况不够,未确保安全,引发了此次交通事故的发生。
  牟某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第四十二条第二款:“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之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确定牟某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