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退休人员养老金十五连涨
本次调整惠及烟台市71万退休人员
2019年07月23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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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7月22日讯(记者 焦兰清 通讯员 逄玮 胡军) 7月22日,记者从烟台市人社局了解到,烟台市2019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已正式启动,这是烟台市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继2016年之后连续第4年统一安排、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
  据了解,今年调整养老金的人员范围是2018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总体调整水平为5.07%,其中企业5.47%,机关事业单位4%。本次调整共惠及烟台市71万退休人员,年需资金约12亿元。
在具体调整办法上,继续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的办法,以更好满足退休人员预期。其中:定额调整,主要体现社会公平,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实行统一标准,按每人每月增加50元养老金,适当提高低收入群体的调整水平。挂钩调整,主要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具体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第一部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按本人2018年底基本养老金的1.7%挂钩调整;第二部分,根据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企业与缴费年限阶梯式挂钩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与职务层级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主要是适当提高高龄退休人员的调整水平,对达到70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多增加一定数额的养老金。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调整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
  目前,烟台市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7月底前将增发及补发的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调整的政策依据:
  1.定额调整:50元
  2.挂钩调整:
  ①按本人2018年12月基本养老金的1.7%调整;
  ②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根据本人缴费年限长短,根据本人缴费年限分段挂钩,对15年(含)以下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1.5元;16年以上至2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元;26年以上至3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2.5元;36年以上至45年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3元;46年以上的部分,每满1年月增加3.5元。
  3.适当倾斜:
  ①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5元、30元和60元养老金。
  ②对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达到70、75和80周岁的退休人员,分人群再适当倾斜,其中:正常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90元、190元和360元;企业一次性补缴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70元、60元和120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80元和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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