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机关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有“礼包”
事业编、国企招考,他们免笔试
2019年08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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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6日 星期二 编辑:陈鸿儒 组版:曾彦红 校对:马云雪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李岩松 通讯员 范广强 廉恩杰

  济宁出台《机关企事业单位考录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实施意见》(文中简称《意见》),制定一批针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的优惠政策。其中,三类特别优秀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时,可不设笔试环节,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通过面谈、面试等方式直接考察考核确定人选。
  从济宁市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优惠政策还可以一直享受到40周岁,当年考录未通过的可以连续多年报考。这些利好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来说,可谓是一份大礼包。

  适龄青年参加应征体检(资料图)。 本报记者 李岩松 摄
  可不设笔试环节
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意见》中提到,对于高层次及特殊群体等特别优秀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公开招聘时,可不设笔试环节,不受开考比例限制,通过面谈、面试等方式直接考察考核确定人选。
  具体来说,主要包括三类人员:博士研究生和“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国有企业和县(市、区)岗位的全日制硕士及以上研究生、乡镇岗位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退役大学生士兵;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战时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退役大学生士兵。
  “退役大学生士兵经过部队锻炼,具有较强政治意识、素质能力、工作作风和奉献精神,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济宁军分区动员处参谋廉恩杰说,《意见》中指出的三类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乡镇岗位的,条件限定在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预计将会成为三类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中的主力。
国企定向招聘中
最低不低于15%

  “在当前事业单位招聘中,几十甚至几百人报考一个岗位的现象很常见,竞争可谓非常激烈。”廉恩杰说,每年事业单位招聘,济宁都会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总量的25%。如果当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总体数量较少,定向数量不低于15%。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一般情况下不得低于3比1的开考比例,针对退役大学生士兵的定向招聘,比例是4比1。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济宁事业编时,济宁将拿出专门计划实行定向招聘,录取比例高达4比1。
  而在每年的国有企业招聘中,全市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退役大学生士兵总量的20%。如果当年国有企业招聘岗位总体数量较少,定向数量不低于10%。
  参加事业编、国企定向招聘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均实行考试和档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这就意味着服役时间长、做出贡献大的优秀退役大学生士兵,将会通过档案考核计分予以政策支持,优先招聘。其中,档案考核赋分项目主要有服役年限、表彰奖励、残疾等级、艰苦地区等。
系列优惠政策
可以享受到40周岁

  《意见》中规定,根据全市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缺额情况,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每年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考录时,要拿出不低于50%的名额,用于考录退役大学生士兵。
  在报考公务员时,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计划。同时明确,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属国家公务员序列,主要从事基层征兵、民兵、国防动员等工作,是基层武装工作的组织者和实施者。
  此外,优惠政策中明确规定,从济宁入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优惠政策可以一直享受到40周岁,当年考录未通过的,还可以连续多年报考。而纳入济宁市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范围的人员,还应具备济宁市入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等条件。
济宁内环高架项目 安装首颗全预制墩柱
见到这7种环保违法行为,赶紧举报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根据情况,给予500元-2000元奖励
  本报济宁8月5日讯(记者 周惠娇 通讯员 林蔚) 7月28日,经过三个小时的施工作业,施工技术人员紧张有序地进行平面校正和垂直度校正,山东公用控股承建的内环高架项目——宁安大道一标段首颗全预制墩柱稳稳地与承台钢筋对接,精准就位。
  内环高架项目宁安大道一标段采用预制墩柱技术,整个标段工程共计280颗墩柱。与传统现浇相比,在提升品质、安全、环保、进度等方面成效显著。集团公司严格执行“精细化”管理要求,以高标准、高质量为出发点,精心组织,对工程质量实行严格验收管理,并严格落实施工方案各项要求,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强化过程管控。
  目前,宁安大道一标段已完成桩基894根,承台浇筑59个,预制墩柱24颗,预制盖梁3榀,预制箱梁95榀。首颗预制墩柱的成功吊装,为内环高架项目全预制桥梁装配施工打响了“第一枪”,集团公司将在此基础上再总结再提升,全力打造优质耐久的“品质工程”。
  本报济宁8月5日讯(记者 贾凌煜) 8月15日起,济宁市民可通过信函或个人送达方式举报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将根据举报的内容、性质、协查程度和环境违法行为的危害情况,分别给予举报人500元、1000元、2000元奖励。
  根据《济宁市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举报这七种环境违法行为的,给予2000元奖励。分别是违法倾倒危险废物或者非法排放含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超过排放标准三倍以上,造成严重环境和人身危害的;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化学品或者放射性废物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污单位拒不执行空气重污染应急预警期间停产、限产决定或者应急减排措施执行期间偷开偷排的;未经批准擅自处置或者丢弃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废液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对生态环境规模化破坏的;违法向农用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污染物的;及时举报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避免了环境重大污染事故发生的其他情形。
  另外,举报设置利用暗管、渗坑、渗井等偷排或者违法处置工业污水废液等11种行为的,奖励1000元;举报工业项目日均超标排放污染物的,或者被取缔后擅自恢复生产的等11种行为的,奖励500元。
  需要注意的是,奖励举报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实行属地管理,举报人应向违法行为发生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举报;对于跨行政区域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当向行为发生地共同的上一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举报。通过信函(特快、挂号、速递等并注明有奖举报)举报的,信函应内附举报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多人联合举报分别提供身份证件复印件);通过个人送达的,个人送达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
再核实 保准确
  污染普查工作中,金乡县污普办多次召开污普数据审核推进会,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数据审核,对于疑似填报质量问题,通过联系普查员、企业负责人和到企业现场核实的方式,确保数据填报真实性。图为污普办工作人员正在企业核实数据。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通讯员 朱雪君 庞玉建 记者 贾凌煜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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