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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9月06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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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济南创业可享受创业补贴 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可领一次性创业补贴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韩晓婉      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是富民之源。近年来,济南市坚持把稳就业摆在突出位置,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制定出台了新一轮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本期“就业创业,济南在行动”栏目,解读创业补贴类政策,包括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   据悉,创业补贴对象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法定劳动年龄内首次领取小微企业营业执照(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在创办企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创业人员(法定代表人)、离岗或在职创业的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值得注意的是,小微企业认定需按照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小微企业名录进行查验比对,认定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济南市新注册个体工商户(2018年1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在注册个体工商户名下)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本市各类人员及连续在济南市居住6个月以上且在济南市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外来常住就业失业登记人员。   补贴标准为多少?据了解,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2.4万元,每名创业人员、每个企业只能领取一次。   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3000元,每名创业者只能领取一次,已经享受过个体工商户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创业者不得重复申请。    符合申领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者、个体工商户创业者携带申请材料,向工商注册登记地的街道(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详情可登录“济南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网站或拨打电话0531-66605274咨询。   明天,本报将继续解读创业补贴类政策: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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