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原台长赵春涛一审获刑18年
2019年12月03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日前依法一审判决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赵春涛犯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故意伤害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赵春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317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赵春涛身为原内蒙古电视台台长、法定代表人,在代表单位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该单位非法收受回扣人民币124万余元,其属于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赵春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家庭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经责令其说明来源,仍有价值人民币393万余元的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新华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