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可变更门慢、门统定点医疗机构
济南职工医保参保人请注意,时间至月底
2019年12月25日  来源:齐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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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12月24日讯(记者 韩晓婉 通讯员 夏天) 24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济南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济南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市内七区)2020医疗年度门诊慢性病(原门诊规定病种)、普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以下简称“门慢定点”、“门统定点”)变更工作将在12月25日—31日进行,2020年1月1日起生效。没有变更需求的参保人,可继续在原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据了解,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在选择变更门统定点时,可在医疗保障局官网(http://ybj.jinan.gov.cn/)有关通知中查询定点医疗机构名单,选择一家作为其新医疗年度门统定点。
  纳入门慢病种管理的参保人员原则上只能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疗。但有三种情况的参保人可选择多家定点医疗机构,但选择的三级综合性医院不得超过一家:
  1.患有Ⅱ类病种中“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的,可选择一家定点专科医院诊疗。
  例如:如参保人患有“慢性病毒性肝炎”合并“肝硬化”病种的,合并病种应选择同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诊疗。
  2.患有Ⅰ类病种的,可选择一家定点专科医院或三级综合性医院诊疗。
  例如:参保人患有“尿毒症患者的透析治疗”合并“器官移植患者的抗排异治疗”病种的,合并病种应选择同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诊疗。
  3.参保人同时患有其他门慢病种的,可再选择一家门慢病种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定点医院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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