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淄博12月24日讯(记者 樊舒瑜) 24日,淄博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手机办理本市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公告,即日起,“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上线购买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和购买本市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市民需关注“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并绑定公积金账户;依次选择我的账户-我的业务-业务办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购买二手房提取)-阅读并同意《业务办理承诺书》-按提示录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刷脸提交进行实名实人验证。查看演示视频,按照视频操作步骤,使用手机前置摄像录制一段身份验证视频并上传。查看业务办理进度情况。依次选择我的账户-我的业务-信息查询-提取审核进度,点击所办理的业务,即可查看审核进度明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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