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洋节”喝大酒,开车上路落法网
城阳交警两天查获21名酒司机
2019年12月27日  来源:齐鲁晚报
【PDF版】
     本报12月26日讯(记者 张晓鹏 通讯员 刘维印 胡永绪) 赶时髦过“洋节”,喝酒后仍然开车上路,交警城阳大队与派出所联合开展秋冬严打整治,两天时间查获21名酒司机。
  12月24日21时22分,一辆鲁UHH575小轿车沿金谷园路由南向北驶至雪岳路口处,正在路查的交警城阳大队流亭中队与派出所民警发现该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上前截停。经查,男司机不但没有驾驶证,而且涉嫌酒驾。经检测,司机体内酒精含量达醉驾标准,被民警抽取血样后强制酒醒。
  据查,司机赵某暂住城阳区打工,当晚,朋友在饭店设酒局过“洋节”,赵某喝了三两白酒,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上路,被民警查获。赵某涉嫌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被行政拘留15天并处1000元的罚款,还将面临刑责。
  当晚23时20分,在文阳路与阜城路路口,交警巡逻中队与派出所民警发现一辆车牌号为鲁FZ693U的小轿车距检查点不远处突然停车,然后倒车逃跑,撞在另一辆小轿车上,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司机弃车欲逃跑被当场抓获,经检测,酒精含量达醉驾标准,被抽取血样后强制酒醒。
  据查,司机徐某当晚参加朋友的酒局,喝了不少啤酒后开车上路准备回家,被民警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12月25日8时30分,交警流亭中队民警在仙山西路执勤时,发现一辆鲁BA83L3货车沿仙山西路自东向西行驶,有超高嫌疑,随即将该车截停。司机下车后承认前一天夜里过“洋节”喝了酒。经检测,酒精含量达酒驾标准。
  据查,司机张某暂住在李沧区从事交通运输,“平安夜”他和朋友在饭店一起吃饭,喝了不少酒。次日,明知未消酒的情况下,到公司开车去江苏张家港送货,途经城阳区被查。张某将面临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记满12分的处罚。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网友为此稿件打分的平均分是:
齐鲁晚报多媒体数字版
按日期查阅
© 版权所有 齐鲁晚报
华光照排公司 提供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