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9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裁刘虹受贿一案。
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10月至2019年3月,被告人刘虹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人事工作安排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索取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057万余元,个人实得2371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后法庭宣布择期宣判。 齐鲁壹点
本稿件所含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
齐鲁晚报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